黄财教发〔2017〕280号
黄石市有色一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通过,现批复你单位2016年度决算。
一、核定你单位2016年度收支等决算数据(详见附件)。
二、工作建议。
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科目,严格按照会计账簿填报决算报表。
三、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相关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提供链接)向社会公开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等信息。
四、请你单位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信息公开情况函告我局(一式两份)。
五、决算批复后,对因审计事项或决算核查等需要调整账表数据的,原则上调整2017年度账表数据,并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黄石市财政局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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