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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有色一中食堂托管经营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2016-10-13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总务处    点击:

第一部   招标公告

黄石有色一中拟对本校的食堂经营权面向社会托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组织,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前来投标。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1招标单位名称:黄石市有色第一中学

2招标单位基本情况

目前,我校在校生为1500人左右,学校教职工153人。我校食堂面积约1100平方米,食堂设有粗加工间、切配间、操作间、洗消间、更衣室、冷藏保洁间、仓库,并配备基本的炊餐具、货架、水池、冰箱、桌椅、工作台、保温台等,具体情况投标方可到现场查看。

  3投标时间201610 12 2016 10  18 日,投标人到黄石有色一中总务处报名。

4投标截止时间2016 10  18 日下午500

5    2016 10  20 日上午900

6   :黄石有色一中B栋一楼会议室

7    :联系人:王建斌     电话:0714539294613297660966

 一、投标单位基本条件

1、投标人应有独立法人资格,有餐饮经营资质,持有国家规定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和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餐饮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2有饮食行业的经营管理经验,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近三年内在食品卫生方面未发生过群体性、食源性疾患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至少有一名取得资格证的营养师

4、无论投标过程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1托管的餐饮企业不得分包、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

2、学校将向托管的餐饮企业派出膳食组、财务组,监督检查经营方原材料的入库、出库、价格、卫生及质量等情况。

3、餐厅设施设备由托管的餐饮企业负责保管、维护,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失窃或故障,由经营的餐饮企业自行维修、补置,并承担相关费用。经营的餐饮企业在经营期间另行添置的设备,经营期满后,由经营的餐饮企业带离。食堂内的功能布局需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或取得其认可进行,食堂内的装修装饰必须经学校批准才能实施。

4、学校保证食堂内水、电的正常供应,费用由托管的餐饮企业负担。

5、学校餐厅收费系统采用一卡通管理,经营的餐饮企业一律不得收取现金。微机管理系统由学校派专人操作管理,双方每月结算一次。

6、托管的餐饮企业经营期间必须使用清洁能源燃料,不得使用有污染的煤炭类燃料,费用自理。

7、托管的餐饮企业各类食品定价不得高于同类学校食堂价格和当时市场平均价格;学校每学期安排一次食堂成本审计,重点监控成本、财务管理、盈利情况(每月定期公布食堂运营成本及赢利情况),食堂利润率控制在5%以内。

8、经营的餐饮企业在经营期内应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个人《健康证》等,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经营的餐饮企业负责。

9、经营的餐饮企业必须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避免食堂食品安全事故。

三、餐厅经营品种范围

餐厅经营品种为各种普通熟食类餐饮食品,具体品种自定,但不得经营各种定型包装食品和定型包装饮料以及未经加工的蔬菜瓜果类食品。

四、托管年限及费用收取:

1)托管年限:

2)经营的餐饮企业须向学校缴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五、终止合同及合同保证金管理:

经营的餐饮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终止合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学校依法保留要求经营的餐饮企业赔偿的权力。

1、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管理法律法规,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经营期内不正常营业,严重影响学生按时就餐情况出现,或分包、转包、委托他人经营。

2、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等情况。

3、学校组织学生代表、学生家长和在校老师共同成立有色一中膳食管理委员会。每学期二次对食堂进行考评,满意率达不到60%,学校将限期整改,并视情节酌情扣除保证金。如果经营的餐饮企业在一学年内两次以上满意率达不到60%,甲方将终止承包合同。

经营的餐饮企业在托管期满后无上述现象发生,托管期满不再承包的,其合同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若经营者有违反《黄石有色一中食堂管理办法》或有关合同条文的,可扣除部分合同保证金。

六、设备折旧费和场地设施管理费:

1、学校提供的36万元(以实际提供设备价值为准)食堂设备供托管的餐饮企业使用(设备的权属归学校所有)。

2、托管的餐饮企业每年向学校上交托管经营管理费3万元。

3、学校每年将管理费3万元用于鼓励餐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具体奖励为: 每年出1万元用于添置更新设备,实报实销,所有权归学校; 餐饮企业营业额(按10个月计算)平均每月达到10万元,学校奖1万元,达9万元,奖9000元,以此类推到达6万元,奖6000元为底线,6万元以下不奖励: 每个月进行一次食堂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师生满意率达到70%奖500元,达到80%奖1000元。

七、费用收取及供货:

1、师生就餐费用收取由学校统一收取,与经营的餐饮企业按月结算,确保经营利润合理。

2、实行统一招标,固定供货商,发挥规模效益,集中比价采购。大宗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用具等采购时由学校与经营的餐饮企业共同组织竞标、考察、签订协议,每个品种确定23家供应商,其资质证明、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测合格证书等由校方统一保管。日常采购须报学校总务处膳食组备案。

3、经营的餐饮企业每周一次向学校总务处膳食组提(申)报大宗食品及原料使用计划,学校总务处膳食组与经营的餐饮企业共同参与订货,验收,确保质量。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投标书的编制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内容清楚、齐全,表达准确、无涂改。    

1、投标方应认真填写“投标文件应当包括的内容”。“投标文件应当包括的内容需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10份。

2、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单位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还应包括经营方案和拟派驻经营负责人简历和厨师长、厨师及其他相应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件等相关材料。

4、投标文件必须装入档案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及公司资质证明送达有色一中总务处,并交纳报名押金1万元(未中标单位开标后无息退还)。

 2、有下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即废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2)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无法定代表人印章;

3)投标文件不具备招标方有关资格方面要求的;

4)投标文件逾期递交;

5)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以法定代表人授权为准)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虽参加会议但无证件或授权书;

6)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

7)所需提供证件不全。

3、招投标人皆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各自的权益,因弄虚作假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三、开标与评标

 1、投标人于的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上午九时整到有色一中B栋一楼会议室参加招标会议,逾时作弃权处理。

 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3、开标时,由招标方的监督人当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

4、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并确定候选人。

 5、开标后招标方可随时请投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解答,解答时不得对投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重要解答应有书面材料。

四、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是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人将严格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招标人将按照各投标人资质、经历、经营思路、组织实施方案,以及上交设备折旧费、管理费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最后确定中标单位。

 五、评标结束后,现场宣布中标结果。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的内容

 

 一、投标人概况 投标人名称 法人代表 投标人注册登记地址 联系地址 投标人简介 投标人优势或特长

二、投标人对招标条件的响应意见

 1、管理理念、经营思路、经营品种及定价设想。

2、食堂的经营核算及毛利率的控制

3、食堂人员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

4、食堂卫生和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5、食堂的操作流程及组织实施设计

6、经营管理方法和实施步骤

7、防止突发事件的方案

8、餐厅文化及布置方案

9、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承诺书

三、其他意见及理由

 四、投标人近三年经营餐厅的基本情况(所在经营单位名称、经营业绩、经营合同、联系人、电话等)。

                                 

 

2016 10 月1 0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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